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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專區 / 教育人員法定通報責任

    如遇自殺()行為、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(目睹)、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疑似個案,均屬法定通報責任事件,請立即與輔導室或相關單位聯繫,以在知悉24小時內完成相關單位法定通報。
 
    為了完備校內所有人員的工作與職責,教育部編印了「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」,內容豐富詳盡,導師可直接點選電子書參考全文。
 
 
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工作手冊摘錄
  • 教育人員的法定通報責任(手冊第91頁、第186頁)
  • 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(手冊第119頁,含導師對學生未到校之輔導與通知,另參見本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
  • 學生輔導資料與記錄之相關法規(手冊第181頁)
  • 轉銜輔導及服務(手冊第206頁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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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高風險家庭指標:家中成員有以下狀況,無替代照顧者或替代照顧者功能不佳,導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身心正常發展

1.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
2.罹患精神疾病、酒癮、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
3.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
4.貧困、單親、隔代教養、父母未婚或未成年生子
5.非自願性失業或欠債
6.負擔家計者死亡、出走、重病、入獄服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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